答:1、土建工程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费用。土建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0m时,超过20m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加人工降效系数为:20~30m为5%,20~40m为7.5%,20~50m为10%,以此类推,檐口高度每升高10m,降效系数递增2.5%。
2、为了方便套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编号进行适当调整,例如18—1子目为:18—1(1)人工降效(定额中的人工费)、18—1(2) 临时垃圾管道费(定额中的材料费)、18—1(3) 高压水泵摊销费(定额中的机械费),18—2~18—18子目以此类推,管理费及利润可分别计取。
3、根据建设部清单规范执行要求,人工降效属于分部分项项目。为简化计算,依法不招标工程应将人工降效费用作为分部分项项目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采用清单法计价工程的人工降效系数应按苏建定(2004)290号文件规定分别进入各定额子目综合单价内。我省建设厅2004年印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教材”已明确,高压水泵摊销费及临时垃圾管道费应作为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进行计算。
4、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降效费(定额中的人工费)系按26.00元/工日计算,预算人工工资调整文件应予执行,并计取相应施工费用。
【信息发布时间:2008-09-19 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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