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考古记

整理电脑偶然发现二十年前的一个文件,论岁数比本授小孩还要大。

一番考古后,发现其实本专业很多问题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始时代就已经明确。

只是大家没有细品而已。

因此

此情可待成追忆,转眼已过二十年。

江山代有才人出,不品就会常惘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一)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保证“计价规范”的顺利施行,帮助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理解并正确执行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就“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与答疑。

10、甲方供料是否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分?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所谓甲供材料一定是发承包人在施工承包范围之内的材料,由发包人采购并自己做会计处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甲供材,03规范即已明确即便是甲供材,也应列入综合单价中计价,不是说是甲方采购建筑材料,就要从造价中摘除得干干净净,当前是应该取完费用后在税前扣除而已。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联动试车费本不属于建安工程费,是应由发包人另行承担的,但是当前部分所谓epc工程,联动试车也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那也是应该在工程总承包价款中另行计取的,并不是天生就该由总承包人自行承担。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到目前为止,种种造价纠纷显示,清单计价执行了二十多年了,很多人还不理解其本质核心要求究竟是什么?就是清单计价是根据清单计价,不是根据图纸计价,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核心依据也不是图纸,不是施工内容,不是预算定额,而是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所以业内人士应该重视项目特征的描述,要成为合格的工程学家和文学家,才能写好项目特征描述,不至于结算时害人害己,如写项目特征时引用施工图,从专业角度看,就已经输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其数量当然是暂估的,招标人要力求做好前期工作,保证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以此作为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如果工程数量偏差较大的情况可能会出现,那就是一场博弈,发包人致力于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避免不平衡报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选择不平衡报价,一旦中标,在合同框架之下双方就应该认赌服输。当然,如果发包人的原因如设计图纸的问题,导致工程数量偏差较大影响工程投资控制,这个板子落在招标代理身上是不合清理的。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平方米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平方米(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

——所以所谓“模拟清单”又是个怪胎。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于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 

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和所谓epc的施工图预算中都有这个认知上的误区,或者都是被忽视了,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应当会编制常规施工方案,并作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在某些工程中,发包人不应只审查施工图纸,不应只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质量安全性,也要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才能控制投资。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

。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与“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各出一个名词组合起来,才能勉强描述合同的价格形式。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设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l)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2)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是的,固定价格合同,包干范围很重要,以上内容这篇已经阐述过。

[可能我们大家其实并没有搞清楚施工合同价款的类型?](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MTc0NzMxOA==&mid=2247484764&idx=1&sn=9077aa82d324a3b283ab1cbf6561a82c&chksm=96e87b45a19ff2535bcb03208ce1bfb4e89284220c13faeed4356d414366392c7de1be90ef77&scene=21#wechat_redirect)

33、小于…或…以内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页楼梯计算规则“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散水、坡道计算规则“不扣除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答:“小于……”或“……以内”包括其本身。

——贯穿整个职业生涯面对各路英雄好汉一直在回答的问题。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这可能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终极目标,当时的愿景,就是一个完整的清单,填单价,乘以工程数量,就是最终的工程造价,没有取费程序、没有价差调整,这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造价改革中不受干扰正常进化后的高级阶段而已。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工程量清单计价考古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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