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没有下完的棋

12. 合同价格、 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 、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 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 超过合同 约定条件时, 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 确定。 

12.2 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1 ) 本工程非主要建筑材料的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 2 )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 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 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12.3 合同价款调整

12.3.1 法律法规变化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 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 天为基准日, 其后因国家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1 . 本工程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 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指导价时 , 其人工差价不予调整 . 具体按如下办法执行: 

①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人工工资指导价发布之日之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部分人工单价按照施 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 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 利部分。

 其结算人工工资单价价差调整公式应为(当 P1 ≥ P0 ) : P=Pn-P0-(P1-P0) 式中: =Pn-P0-(P1-P0) 式中: 

P —— 结算人工单价调整价差 Pn 施工期间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 

P0 —— 合同中让利之后的人工工资单价 

P1 —— 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 

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人工工资指导价发布之日之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部分人工单价按照 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 如施工合同中有未确定让利幅度的人工工资单价, 其结算人工 工资单价价差调整公式应为: P=Pn-P1 式中: 

P —— 人工单价调整价差 Pn 施工期间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

 P1 —— 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

③人工费调整公式为: ∑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单项措施费工程中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人工工资 指导价发布之日之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应人工消耗量 × P( 如该人 工消耗量严重偏离正常水平 , 发包人在计算时有权按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

④各期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价差部分不下浮,计入定额基价, 原则上根据投标报价口径计取相关费用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延误期间发生的人工单价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 工期延误的, 延误期间发生的人工单价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2. 本工程承包人必须按一般计税法缴纳增值税, 并提供一般计税法专用增值税发票。 本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按合同约定进行税前工程造价的率进行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 (1+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率 ) 。

12.3.2 工程变更仅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化时的价款调整。

12.3.3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时的价款调整。 

12.3.4 项目特正描述不符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时的价款调整。 

12. 3. 5 分部分项工程量缺项时价款调整。 

12. 3. 6 措施项目费价款调整

12.3.7 材料暂定单价价款调整 

12.3.8 专业工程暂估价价款调整 

12.3.9 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价款调整 

12.3.10 因不可抗力事情导致价款调整 

12.3.1 1 规费、 税金价款调整 

12.3.12 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款调整 

12.3.13 材料设备检验试验费价款调整

12.3.14 水电费扣还导致价款调整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一盘没有下完的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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