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究竟要不要计取了?

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计取的问题,早在去年8月31日的课里已经详细表述过,这个费用最早是源自部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办质函[2020]489号)规定:“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的防疫费⽤,可计⼊⼯程造价。”因此才有了后续的问题。江苏省《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也有相关内容,我们所有的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的相关计价文件是按此类文件制定的。

至于2023年1月8日改为乙控乙管后疫情防控要求应该是有变化的,但上述部省两级文件均未调整或取消,这个费用是否要降低甚至取消,这个还是要等上述相关文件先作出结论,而且,谁也不能保证将来疫情防控有无反复。所以,此文件本身即为参考费率,当前公开招标过的在建工程,该费用如何计取和结算,按合同约定。即将公开招标的新建工程,由发包人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列出清单,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该费用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的工程,在合同框架下结合将来的新文件的时间节点再去按实调整。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究竟要不要计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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