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招标代理改作文之本行业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

作业一“我们做的最高投标限价按简易计税方式计算可以嘛?”
——当然可以,实际上一个工程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式算出的造价是相差不大的,但这仅仅代表你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式而已,如果你没有明言其他要求,这跟投标报价采用什么计价方式也没有关系,跟这个工程如何将来如何缴税更加没有关系。
如何缴税要看发包人有没有发票提供的要求,即要求承包人提供一般计价专用增值税发票还是简易计税发票,如果没有要求的话,由承包人根据自己的税务策划自己申报缴税类型。
所以这样的工程计价方式,极有可能将来价款中的税金是3%,开过来的发票是9%,那么,请问将来工程结算价款需要不需要调整税金?免不了又是一场争议。
因此优质的招标代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申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将来出具的建筑发票都应该是同一种计税类型,才能避免将来的争端,这就是本瘦经常所说的避免营改增造价争议八字经当中的“价税统一”!

作业二“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将将部分专业工程(**二次部分、**类智能化专项)调整为甲指乙分包,上述专业工程总包不收取总包管理费。”
——专业工程指的究竟是什么?是分部分项里还是在专业工程暂估价里?
二次部分,指的是什么部分?二次结构?还是精装修?表述不够准确!
甲指乙分包是什么概念?投资工程这么做合法合规吗?如果这个概念是甲方指定专业工程分包商的话,这个专业工程如果在分部分项工程里,那是在吃承包人豆腐。如果在专业工程暂估价里,那就难免不合法不合规。
现行计价体系中没有总包管理费的概念,只有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分包出去,现阶段是应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

作业三“中标后,本项目按发包人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与合同约定的编制办法编制预算。预算单价按按项目各类别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单价作为合同单价,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就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确定单价并签订完成补充协议,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有充足证据证明编制的单价为市场合理价(厂商的报价函等资料)而承包人还对此有异议导致4个月内无法签署补充协议时,结算价按本合同约定的固定下浮率再下浮5%。”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编制的预算,预算单价按按项目各类别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单价作为合同单价,预算单价是什么?
安全文明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这几个费用肯定不在预算单价里面啊?
什么叫市场合理价?谁来对此负责?且合同单价的形成不应该是签订合同的双方主体进行确认吗?何以用第三方的结论强加于人?

作业四“部分分项工程若按照全费用认质认价,则按税后独立费计取该部分的建安费,不参与下浮。”
——这里用分项工程这个概念不妥,易有歧义。
全费用又是什么概念?是综合单价?还是分包工程价?
如果该认质认价的分项工程在分部分工程里,认价之后其价款如何调整?
没有税后独立费这个概念,凡是属于发包人应该支付的工程价款,都应计税。
建安费又是什么概念?

作业五“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5%,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预、结算送审造价-甲方预、结算审定价)×5%,在任何阶段的合同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
——甲方预、结算审定价究竟是什么?究竟起什么作用?是单价还是总价?是合同价格吗?
施工图预算编制所依据的施工图并不是最终的结算竣工图纸,从竣工图到施工图,有很多业主原因的变更、工程量增加等等,也会导致结算增加,如超过5%,算谁的?
如果报审预结算低了呢?怎么处理?

作业六“项目的主要建筑材料参与调差,主要材料仅指钢材、商品混凝土、PC预制构件、预拌砂浆、安装金属管材,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工程施工期当期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其差价均由受托人承担或收益。材料价格波动执行南通市造价处《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6)22号],材料差价的取定,±5%以内材料涨幅不调整: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除税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参照1.11条)。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除税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除税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除税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主要建筑材料调价应根据计价定额规则计取相关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调价参与下浮;”
——直接执行[通建价(2016)22号]文件不就完了?

作业七“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投保。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应投保。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而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意外险通常是由施工方买的,需要施工方自付,业主方买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意外险保费可以是按工程价乘以费率,建筑一切险也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所以本条表述不清,易引起歧义。

作业八

图片[1]-给招标代理改作文之本行业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造价e星球

图片[2]-给招标代理改作文之本行业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造价e星球

 

——合格工程是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优质工程不是
如发包人要求本工程有优质工程的创建目标,则质量标准就不是“合格”。
发包人有创建目标,则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措施费中足额计取按质论价费,江苏省有明文规定这是不可竞争费的。
未取得创建目标,不应倒扣罚钱,而是不再计取合同中的按质论价费。
如果要罚钱,也要区分原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不能创建,则更不应罚钱。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给招标代理改作文之本行业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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