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过程结算”工程调研手记

某工程,固定单价合同,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住宅楼工程,国有企业开发,咨询企业全程跟踪审计。

工程量在桩基础施工时,按工程量的90%计价,主体部分按工程量的80%计量,按月计量,每月25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报告,并支付价款。

——当然合同中还可以进一步做出详细约定,每个月的工程量应按形象进度或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计价计量,单价就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计算汇总成结算价款。当然还可以细化为分部分项工程量和单项措施项目费用按这个方式计算,总价措施费费按完成的分部分项和措施费用以及投标报价的费率进行计算,但本工程除不可竞争费费之外的总价措施费包干使用,也是按形象进度进行结算吧,同时并没有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所以就不存在其他项目费的计算问题了。

软件使用的是验工计价软件,虽然好用,但是名称不对,验工计价这也不是什么规范性的名词,而且一般用于承包人和劳务班组的结算。

每月根据计算的工程款开具发票,因此要关注将来可能出现的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对造价的影响。

——其实工程建设的特点导致每个月发生的工程量是不能精确计量的尤其是措施项目和安装工程,因此每到一定的节点,比如正负零或封顶之类,还应将已结清工程量进行复核、校验和修正。

——其实每个月按工程量的80%结清价款,未必是到某一节点时,一定也是结清了工程结算价款的80%,因为还涉及到变更、工料调差等因素,因此按工程量结算价款和按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价款,还是应该彼此有个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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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中价款怎么“结”的方式,也就是按月完成工程量结清价款,发包人如此深明大义,实力高强,自然能够保护承包人的利益,保证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果将此作为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目的的话,后者很容易推广,强制国有资金工程在招标文件中以类似方式提高支付比例缩短支付周期即可。

但施工过程结算还有一个如何“算”的问题需要解决,本工程过程结算价款按工程量和投标报价结清,不考虑人工材料差价的增加部分,同时竣工结算价款的计算方式仍然是普通的国标清单计价方式,举个栗子,工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差距时,是需要调整综合单价的。

这就造成一个较为尴尬的局面,过程中“结”清的价款并不等于竣工后“算”出的价款。

同时本工程委托咨询企业跟踪审计,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计量并在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报告,而合同约定待“审计”结果出具三年内将价款付至97%。

所以,本工程重点在于过程中结清部分工程价款,增加了支付比例,减少了承包人的负担,但是并不能达成工程一竣工,竣工结算价款就确定,再不需要审计的远景。

综上,施工过程结算其过程“结”易,过程“算”难,两者完美统一还需要一场结构性的变革。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某“过程结算”工程调研手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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