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见疫情起忧思,忧思易早生华发。纵使惟酒可解忧,却看未雨绸缪时。

1、疫情期间导致的工期延误应该予以考虑。

疫情期间开复工后,施工降效当日实行赶工:总顺延工期=停工损失工期-赶工工期=双方确认的停工时间-原计划停工工期或法定春节假期)-赶工工期

疫情期间开复工后,施工降效当日未实行赶工:总顺延工期=停工损失工期+降效影响工期-赶工工期=(双方确认的停工时间-原计划停工工期或法定春节假期+降效影响工期-赶工工期

其中:赶工工期=复工后发包人或起委托的监理人批准的赶工压缩工期

降效影响工期=人机降效时段天数×人工机械综合降效率(或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率)

苏州则直接发:复工前,顺延天数=实际复工日-计划复工日,计划复工日无法确定时,可按2020年2月9日取定;复(开)工后至3月27日,顺延天数={3月27日-实际复(开)工日}*50%;当合同剩余施工天数小于此区间的,顺延天数=合同剩余施工天数*70%。文件一发省多少事情,所以跟苏州学习是对的。

2、工期顺延误的目的是承包人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出相应工期顺延的申请报告,并说明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工程建设的影响。

3.工期顺延应提供以下材料: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承包人提出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原计划停工和复工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发包人、监理人发出的停工、复工或延迟开工的文件、指令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发包人、监理人发出的疫情管控措施要求的文件、指令等。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和开工的工程施工期间内,承包人提出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对人工、机械的降效影响等现场签证,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予以确认。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和开工的工程施工期间内,承包人提出的降效当日赶工措施施工方案,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予以批准和确认。

为保证工程按原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承包人提出的赶工措施施工方案,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予以批准和确认。 

造成工期影响的其他证据文件。

4、因新冠肺炎疫情工程延期开复工或停工期间,根据发包人或防疫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义务并应该确定现场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时间,计价时承包人应保留相应的费用支出凭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其日工资单价可为疫情前日工资水平的1.5~2倍。

5.因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开复工或停工期间期间,根据发包人或政府管理部门防疫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滞留、隔离待工人员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和监理人有义务并应该确定现场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时间但要保证其合理性。计价时,其日工资单价可参照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

6.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客观提供人工费用索赔的证据

停工损失工期期间关于安排布置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数量的发包人指令或相关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相关文件。

停工损失工期期间以及疫情期复工期间关于安排布置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隔离的发包人指令或相关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相关文件。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期间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数量、工时数量签证单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期间待工人员数量签证单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期间及疫情施工工期间,隔离工人数量、隔离时间签证单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

7、材料费用索赔计算公式

周转材料租赁增加费=Σ周转材料数量×租赁单价×停工损失工期时间×分摊比例

其中分摊比例由发承包双方经合理协商后确定。

但是这属于承包人在不可抗力期间的损失,是否分担,如何分担首先应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准,尤其需要好好读一下通用条款。

8.关于材料费用索赔的证据提供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时间内施工现场各周转材料的种类及数量相关工程签证。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时间内施工现场各周转材料的租赁单价及其费用凭证等。

承发包双方有关材料费用分摊系数的补充协议和会议纪要等。

9、施工机械费用索赔原则:施工合同如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承诺为自有机械的,原则上不增加施工机械停工停滞台班损失费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未承诺为自有机械且实际发生租赁成本的,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期间,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该部分施工机械租赁费用应由承发包双方合理分摊。

但是这同样属于属于承包人在不可抗力期间的损失,是否分担,如何分担首先应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准,尤其需要好好读一下通用条款。

机械费用索赔计算公式

停工期间机械租赁增加费=Σ各租赁机械租赁数量×停工损失工期时间×租赁单价×分担比例

其中分摊比例由发承包双方经合理协商后确定。

10、施工机械费用索赔需提供材料: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时间内施工现场各租赁机械的种类及数量相关工程签证。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停工损失工期时间内施工现场各租赁机械的租赁单价及其费用凭证等。

承发包双方有关机械费用分摊系数的补充协议和会议纪要等。

11、防疫措施项目费用计算原则

工程复工前疫情防控准备及复工后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按照规定制定疫情防护方案,报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后实施,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2、防疫措施项目费用内容

疫情防控人员增加费:新冠疫情期间复工前后根据根据发包人或政府管理部门防疫要求在施工现场增设的疫情防控专项管理人员工资。

疫情防控物资费用:新冠疫情期间复工前后根据根据发包人或政府管理部门防疫要求在施工现场采用的口罩、防护服、手套、电子测温仪、酒精、消毒液、喷雾器、核酸检测盒等。

疫情防控临时设施增加费用:新冠疫情期间复工前后根据根据发包人或政府管理部门防疫要求在施工现场增设的临时设施、门卫改造、宣传设施、交通费用、隔离专用临时设施等。

工程清理费用:因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复工或停工后所发生的工程清理、修复费用等。

13、防疫措施费用计算方法

疫情防控人员增加费计算公式

疫情防控人员增加费=疫情防控人员实际工日数量×疫情期间防疫人员日平均工资标准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义务和责任签证确认现场的人员数量、时间,并保证其合理性。

疫情防控物资费用计算公式

疫情防控物资费用=Σ疫情防控物资材料数量×材料单价

疫情防控临时设施增加费用:疫情防控临时设施增加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分项分别计算。

个人认为发承包双方不应仅确认现成的购买清单和发票支出,更要核对现场防疫材料的使用或领用数量,同样承包人应该提供客观、清晰、合理的证据链,作为结算依据。

14、关于疫情防控措施项目费用计算的证据提供

疫情期间发包人、政府管理部门关于疫情

防控所采取措施的相关指令和文件要求等。

疫情期间承包人所制定和实施的疫情防控专项措施实施方案,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和批准。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疫情期间增设的疫情防控人员数量、工日数量签证单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各项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计划、采购申请、发放记录、发票凭证等。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各项疫情防控临时设施投入或改造签证单、施工图纸、发票凭证等。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疫情防控专用交通工具租赁费用凭证等。

其他相关证据。

15、防疫措施费用计算原则 

口罩、防护服等与人员数量直接相关的防疫物资,数量可按施工现场实名制登记系统或考勤系统记录的人数,参考每人每天的配置标准和使用量,按天数核定防疫物资的消耗量,单价可参照签证单单价并结合有关采购票据确定。 

疫情防控措施费用限于实际发生的新增直接成本,仅计取税金,不应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因疫情防控实际新增加的公用设施分费用,如果原合同价格已经包含了一部分费用,应予以扣减。 

已经在其它实际增加成本中计取的费用,不应再措施费中重复计取。

苏州发文: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费用(包括口罩、消毒物资配备、环境消杀、体温监测、核酸检测、人员在指定隔离点或施工现场进行隔离观察发生的费用和工人工资等),按现场实际人数每人每天70元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每天人数由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以上费用在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单列。 

文件简单粗暴、反而实用性强,只不过人数的确定也很难,这个文件其实可以作为参考,省掉多少麻烦事,因此还是要向苏州学习。

16、关于提前竣工费用的计算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造成工期延误,工程复工后发包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赶工的,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赶工天数超出剩余工期10%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经费、机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知易行难!很难定量分析。

因此还是苏州发文快刀斩乱麻:

工期顺延后,发包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竣工的,每提前一天增加的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定额规定的取费基数×0.3‰、以上费用在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单列。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君见疫情起忧思,忧思易早生华发。纵使惟酒可解忧,却看未雨绸缪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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