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平合理地规范招标文件中计价风险的写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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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这个招标文件条款有没有问题?结算时材料价格到底能不能调?前面说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包括材料价格,后面又说风险范围之外的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控制部分可做(作)调整——文字表述前后矛盾鸭?

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招标文件中有关风险内容的条款。

我们在建设工程发承包的时候,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其具体体现则是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计价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其余的严格意义上都不叫风险,或者说不是计价意义上的风险。

比如说这样的条款: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之日至竣工交付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竣工交付时非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人工工资动态调整、检验试验费、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甲供材料(如有)保管费、分包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本瘦读书少,至今没搞得明白这段话的意思是什么,是投标报价要考虑“什么什么”之外的的风险内容吗?那之内的如何考虑呢?

再看这个条款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竣工交付时非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人工工资调整、检验试验费、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甲供材料(如有)保管费、分包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上述所有风险已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这个条款总算写清楚了投标报价之内要考虑什么风险,然而却把人工、检验试验费、甲供材料保管费和总承包服务费这些也作为风险考虑,就有点过了,公平地说这些都是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还有这种条文

16.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下列风险因素(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量;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

(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

(4)甲方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

(5)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6)政策性调整费用(包括新的验收标准、新的收费项目、调整税率及增加税种、各收费项目的调整等)。

(7)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

这类条文本身也没有明确风险范围以内的内容,同时把工程量、设计变更这些作为风险也不合理,这些都是工程价款必须要调整的因素,不是风险,一些发包人认为可能给自己的价款造成费用增加的实现都是风险,严格意义上讲那是工程本身的风险,并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计价风险。

而且就写工程量三个字又是什么意思呢?不得把那些焦虑症患者逼死?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计价风险必须应由发包人承担的有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而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所以我们的招标文件有关风险的内容应该照着这个思路来写就对了,如下:

12.1合同价格形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12.2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本工程非主要建筑材料的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2)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如何公平合理地规范招标文件中计价风险的写作内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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