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苏州“三大法宝”,促进造价管理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同时先后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苏州特色的“三大法宝”,即以“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为核心的张家港精神,以“敢想、敢当、敢为”“不等、不靠、不要”“唯实、扬长、奋斗”为标志的昆山之路,以“借鉴、创新、圆融、共赢”为特点的“园区经验”。这三大法宝中“拼出来的张家港精神,闯出来的昆山之路,融出来的园区经验”是苏州党员干部领导苏州人民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的精神财富,更加是一种精神力量,任何伟大的事业需要有这样伟大的精神和力量来引领、来做支撑。 

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城,南通的工业、教育、城市规划等,都曾经在中国历史上书写过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当前“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多重国家战略在大南通地区交汇叠加,南通又迎来了百年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这个南通大发展的关键性历史阶段,南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这三个“全方位”的指引下,我们的GDP总量将突破一万亿,正式迈入“万亿元GDP城市”行列;我们将建设通州湾、中创区、城市轨道交通、长江沿岸生态保护、新机场、北沿江高铁等大项目、我们将把南通高端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强富美高“的新南通。因此在这个历史方位,作为造价人,我们应该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全力追赶,才能在南通“三个全方位”探索之路上做好准备,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作为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核心力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一直承担着计价标准的研究和编制、造价信息的测算和发布、计价活动的监管以及造价市场的规范等重要工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可预见的将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工程造价管理乃至工程建设管理领域仍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面临一系列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关系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照苏州发展经验,对标找差,客观剖析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意义重大并且十分必要。一、学习张家港精神,找准定位,明确方向,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奠定好基础。作为事业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存在定位上的误区,往往过于强调管理职能而忽视服务职能。因此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大环境下有着双重定位:首先是政府决策的参谋和管理的助手,承担着工程造价监管和造价市场规范的职责;同时是工程造价行业的专业权威,肩负着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引领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的重任。当前工程造价形成机制与计价模式的转变,确实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职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同时也应看到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机遇。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适应工程造价形成机制与计价模式的转变,从而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履行职能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南通造价管理处应借鉴苏南经验,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为“制定计价依据,规范计价行为,提供信息服务”,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类工程的计价依据,协调好各方建设主体的计价行为,确保国有资金工程投资控制,并为社会各界提供完整的造价信息服务。 

二、学习昆山“敢想、敢当、敢为”“不等、不靠、不要”“的精神,进一步拓展造价管理机构的管理及服务职能。当前随着重点工程建设EPC等模式的开展,对本行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全新的建设模式中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越来越被业内人士所重视,所以造价管理机构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应不断拓展管理手段和服务职能,力争有更多的作为,争取更重要的地位。一是尽职尽责,重点抓好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当前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突出抓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价款结算与决算等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主动参与,对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要积极作为。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可分为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的管理,按现行部门分工,一般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主动参与:第一,发挥建设系统工程技术经济人才优势和工程造价信息资源优势,组织编制或者会同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为项目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第二,组织工程造价人员与工程设计人员相结合,优化设计方案,把工程造价的事后算帐变为事前、事中算帐,提高设计概算编制水平,加强设计概算对建设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的控制作用,切实改变长期存在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状况。三是努力探索,逐步把全寿命期工程造价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造价管理机构要努力探索全寿命期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路、方法及相关规范标准,从设计环节抓起,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 

三、学习“园区经验”,不断借鉴和创新,融合其他管理职能,勇于实践,全面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是两项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管理职能。协调好这两项职能,既是履行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的“必修课”。总体原则应当是: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在不断推进的大项目建设中,造价管理机构应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的监管模式,主动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造价市场规范运作;走专业化道路,向专业权威方向发展,以编制科学完善的计价标准、发布准确及时的造价信息、开展公正权威的专业研究等为手段,不断提高我市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我市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为工程建设服务,为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当前在全市上下掀起大招商、招大商的新高潮中,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深入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的宝贵经验,立足于本职岗位,牢牢把握造价管理机构权威性、管理性和服务性这个定位,确保南通市主要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为“能快则快、做大总量”提供有力支撑,在南通城市建设大发展中贡献自己应有的贡献。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学习苏州“三大法宝”,促进造价管理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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