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出新工程脚手架计取疑云

某工程为外墙出新,招投标时,业主居然在招标文件中写外墙脚手架为暂估价,然后在结算条款中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以实际施工中搭设的脚手架面积计算(以发包人现场签证为准),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组价方法调整。在结算时施工企业出具了业主、监理签字认可的施工方案,外墙脚手根据双排外架子砌筑脚手搭设,要求应套用外墙砌筑脚手,审计部门认为这不可能搭设外墙砌筑脚手,应根据单独搭设幕墙的定额外墙挂(镶贴)双排外架子定额乘以0.6结算,施工单位认为如此算是亏到家了因此莫名悲愤。

本工程在招投标时把外墙脚手作为暂估价考虑本身就是个神一般的构想,因此也就留下了措施费结算的活口和一个纠纷争议的来源。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外墙脚手架作为暂估价,那么在结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进行结算。正常做法是,施工企业在搭设脚手架之前,应提出外墙砌筑脚手的施工方案,由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后付诸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则留下充分的签证资料甚至影像资料证明外墙砌筑双排架子搭设的事实,那么在竣工结算中应套用双排砌筑外墙脚手定额,有人认为牵涉到搭设周期的问题不能直接套用,但定额中的脚手材料费指的是脚手材料的摊销量,是按周转次数综合考虑的,严格意义上讲跟搭设周期也没有关系,所以也是可以直接套用的。合理的做法是酱紫,但本工程是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施工企业才提供的有监理认可施工方案,同时业主也确认情况属实,应按双排外架子砌墙脚手计价,而且审计总是抱着怀疑一切的态度,认为资料有作假嫌疑业主也不懂专业,因此坚持按单独搭设幕墙的定额再外墙挂(镶贴)双排外架子定额乘以0.6结算。

事实上撇开资料的真实性不谈,施工企业也有可能没有严格按双排外架子砌墙脚手搭设,但审计要按单独搭设幕墙的脚手规定来计价也不合理,毕竟这不是单独搭设幕墙,而定额中的外墙挂(镶贴)双排外架子已经综合考虑的这种脚手架与外墙砌筑脚手架之间的人工和材料的差异,所以本工程的情况应当直接套用定额中的外墙挂(镶贴)双排外架子的定额,如按双排外架子标准搭设得,应套用双排外架子定额。

图片[1]-外墙出新工程脚手架计取疑云-造价e星球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外墙出新工程脚手架计取疑云]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