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的结算工程量不能教条

某工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时,施工企业认为土方结算的工程量要根据施工过程中确认好的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按定额计取工程量,因为有施工现场签证,而施工现场签证应该是工程结算依据云云。业主认为应按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这是土方工程结算时常见的造价纠纷.

在08版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土方的清单量是直上直下不考虑放坡和工作面的,而定额量应该考虑,所以清单量和定额量是不一样,结算时清单量按清单的计算规则考虑,施工企业土方的放坡等考虑在综合单价中,这当然会给投标报价造成一定的困扰。因此当时有的工程中民间会有一些发明创造,就是出现所谓土方工程的清单量和计价量,会在清单中特意注明土方的清单量按定额计算规则考虑,就是所谓计价量了,这样清单量和土方量保持一致,投标报价和结算都会方便很多。所以这样的工程应当确认一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土方的计算口径,是按清单计算规则还是定额计算规则,如果编制清单时是按定额规则算的,在结算时却要按清单规则算,显然对于施工企业是不公平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对于土方量的计算应该有一个明确说明,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明,则对各方的困扰是相当大,也不应该只写个计价量,清单计价体系中没有这个名词,应该用规范的书面语言予以描述。 

而在13版清单中,问题又来了。08版的清单虽然造成清单量与定额量不一致,但却是有道理的,即考虑放坡和工作面由投标人自行考虑,13规范实际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留了口子,实际执行由各省自治区另行规定。所以江苏省的规定则为清单量中应包含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表面上看13版的清单计价规范中土方的计算规则也应按规范考虑放坡和工作面什么的,那么报价时土方的定额量也这么多,工程量一致则貌似报价结算都很顺畅了。但是实际上在结算时必然会有人提出来,清单量按规定算了,but你施工企业施工时并没有按规范中的放坡面和工作面施工,那就要扣相应工程量,这时候施工企业必然会跳起来,我是没这么多放坡量,但是我做了混凝土护坡,土方量要扣可以,但这个护坡的钱要另算给我。所以这样算就乱了,护坡本是措施项目,是由施工企业自行报价的,并不能随意增加费用。

所以13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中,也要明确招标清单中的土方工程量应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考虑放坡等增加的工程量,即预先设想大家都按正常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至计算结算清单中的土方工程量时,则应按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的施工方案,结合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开挖底面积、深度、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进行计算。除非有业主指定或设计变更,清单之外施工企业自己选择的基坑支护措施,则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作增加。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土方的结算工程量不能教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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