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工程是非多,岂能凭一言以蔽之

自带地下室的工程,连通大地下室的工程,单独地下室的工程在计价中会有不同的际遇。

混凝土预制装配式工程中计算装配率时,是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体积除以本建筑全部混凝土体积,所以一般自带地下室的工程,计算其预制装配率时,基数应包含地下室混凝土体积,而且包括地下室在内的整个土建工程应按规定执行装配式工程的管理费率。

但是,遇到整体连通大地下室上有多座塔楼的工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往往会把大地下室单独作为一个标段进行发包和施工,其也不可能用装配式,所以这时候是应该和上部装配式建筑分开计量了。

单独地下室跟上部建筑没有任何关联,否则不叫单独地下室了,所以也没有装配式的问题。

自带地下室的民用工程,和整体联通地下室的民用工程,计算脚手费用时,应按综合脚手,他们都不是单独地下室,因此地下室部分应按其建筑面积套定额乘以0.5计算综合脚手费用则可。为什么会有人认为应该将主体工程以下的工程量计算综合脚手,除此以外的部分算单项脚手?是否过于主观和教条?

单独地下室跟上部建筑没有任何关联,否则不叫单独地下室了,应按单项脚手计算。

自带地下室的工程,按地下和地上工期汇总后计算垂直运输费。

整体联通地下室上部有多座塔楼的工程,结合塔吊布置方式,是不可能直接套用垂直运输费定额的,因此定额中明确地下室工期部分按单独地下室工程计算垂直运输费,地上部分各按自己的地上部分工期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此种方法也是一种权宜之计。

单独地下室跟上部建筑没有任何关联,否则不叫单独地下室了,应按单独地下室工程垂直运输费定额规定计算。

自带地下室的工程,理论上按地下和地上上部分的土建工程同属于该工程的单位工程,在计算材料风险调差时,应合并材料用量,按加权平均价格计算其差价。

整体联通地下室上部有多座塔楼的工程,理论上也是如此,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作人为拆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就将地下整体联通地下室和地上塔楼部分分开设置为不同的单位工程,甚至是不同的标段即不同的单项工程,结合二者施工工期相距甚远,一定要强行汇总在一起调整价差,一则打破了原有招标清单的格式,破坏了游戏规则,二则的确也不尊重合同,不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了。

单独地下室跟上部建筑没有任何关联,否则不叫单独地下室了,其土建工程作为单位工程,以此为基础计算材料风险价差费用即可。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地下室工程是非多,岂能凭一言以蔽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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