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深度如何确定?

通常土方平整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某工程土方工程在结算审核时认为本工程已经计取场地平整费用,因此在土方工程结算时挖土深度应扣除场地平整所涉及的0.3米高度,由此产生工程造价纠纷。

在土方工程中自然地坪标高是建筑物开工以前的原始地形地貌标高,室外设计地坪标高是设计师根据原始地形地貌标高和建筑的功能需要所制定的建筑物交付使用后的室外标高,一般情况下场地平整应参照这室外地坪标高来做,理论上做完场地平整后的室外地面要和设计图纸上给的室外地坪标高一致。因此挖土工程量均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计算,不扣除平整场地的深度0.3米。

另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认为本工程自然标高高于室外设计标高,因此在计算土方开挖工程量时,其挖土深度应从垫层底标高算至自然标高,发包人认为应按室外设计标高为准计算,由此也极容易产生工程造价纠纷。

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规则中规定土方开挖深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起算,前提是发包人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后,交付施工场地自然标高即为设计室外标高,而该工程场地平整工作由业主自行完成,交付施工场地自然标高高于设计室外标高,则应在本工程土方开挖之前,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共同确定施工场地开挖前的自然标高,并作为土方开挖工程量结算的依据,而计算土方回填的工程量时,则应以设计室外标高为准计算。

所以在实际工程中,在做预算及招标控制价时,甚至是投标报价,挖土深度按设计室外标高计算其实没有问题,但其后承包人进场后,应与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确认交付施工场地实际标高,并以此标高为准计算土方开挖的实际深度和实际工程量进行最终土方结算,而回填土的厚度则应算至设计室内外标高,则没有争议。此外所谓土建工程中的土方平衡项,土方费用一次性包死,并不足取。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土方开挖深度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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