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用计取的分析和思考

编者按:近年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力成本越来越高,甚至超过定额人工费的计取,造成部分工程人工费出现亏损现象,影响了本行业的发展。本文介绍了当前施工企业在人工费计取方面面临的严峻形势,分析了造成这种差距的深层次原因,指出要改变这种现状应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从多方面入手改变观念、加强管理,以适应建筑劳务市场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建筑施工企业为推动经济发展,加大城市化建设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2010年南通铁军完成建筑业施工产值突破2500亿元,成为全市首个突破2000亿元的支柱产业。作为建筑大市,南通市建筑业总产值多年来一直名列全省第一,2010年南通建筑铁军的人数直逼100万元大关,完成的施工总产值突破2500亿元大关,均创下了历史最高水平。但近年来,随着物价指数的提高,劳动力来源的匮乏以及用工成本的增加,大量施工企业纷纷出现人工费亏损的现象,使得在激烈竞争环境下的各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利润率低下的基础上更加雪上加霜,为施工企业做大做强增加了诸多障碍,甚至会影响到部分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对有关情况作出研究和探讨,加大宏观调控的手段,确保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一、经调查测算,当前多数工程人工费用支出与预算收入相比多为亏损状态,多数施工企业在本企业相关管理和发展方面面临严峻形势

由此可见当前建设工程计价中,施工企业人工费的支出已经长期出现大面积亏损情况,各类工程中人工费平均亏损近60%,其中住宅楼及综合楼亏损较严重,而在单位工程中有以砌筑工程、天棚、油漆涂料、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工程其定额人工费的收取与实际人工费的支出差距较大。

人工费长期严重亏损对于建筑行业的危害和深远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人工费的亏损导致施工企业须从企业利润中拿出一大块来弥补人工费,造成施工企业长期利润率低下,必然会影响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无法做大做强,无法做到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参与国际性竞争,最终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其次部分中小型施工企业因企业实力有限,无法“消化”人工费用产生的亏损,因此只能在其他地方想方设法进行弥补或转嫁人工费部分的亏损,甚至采用偷工减料的方式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易为工程安全和质量方面埋下种种事故隐患;第三人工费的亏损会造成施工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导致一些企业不得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缓解资金压力,从而影响建筑企业第一线的工人实际收入的增加,最终也有可能会导致民工工作的拖欠,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大局。

二、当前建设工程中造成定额人工费收入与实际人工费支出差距巨大,有很多深层次原因,归根到底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工程建设中人工费用的计价方式与劳务市场的实际水平和交易、结算方式之间的根本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一)、对于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两者之间存在概念上认知的落差,是目前存在人工费用收支差距的基本原因之一

1、两者的概念和内容不同。

定额人工单价(预算定额人工单价)是在规定的工作日制度、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者应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其内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市场人工单位是指施工企业为维持建筑施工生产而直接支付给劳务公司或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其费用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除劳动报酬性收入之外,还应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但实际上一般劳务用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文化水平不高,管理难度大,施工企业很难或者不愿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其费用内容,一般只是约定一个较为模糊和笼统的市场价格而无具体明细组成。

2、两者所针对的主体不同

定额人工单价是针对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筑安装企业从事一线生产工人和为一线服务的管理者及员工的,即通常所说的“正式工”。他们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组织程度都由企业负责管理,生产工人及员工除参加生产建设外,也参与企业管理,其个人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直接挂钩,其工资的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有企业盈利而发放的各项福利、奖金等。

市场人工单价主要是针对市场经济中劳务市场内劳务公司或劳务用工个人的,这些人员只从事劳务工作,其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与施工企业并无直接关系,只是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直接领取报酬,不参与企业的管理,同时企业的效益与他们也无太大关系。

3、两者所依据的工作日制度不一样

定额人工单价所依据的工作时间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确定,即每工日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还应扣除法定节假日,如节假日如需加班工作,其工资标准要按其工资报酬的3倍计算。

而市场人工单价所依据的工作时间则无严格限制,据测算,一般劳务用工的日平均工作时间在10-12小时,在施工工期紧张时最多可达15小时,,而且一般法定节假日也需要工作而无休息日。

4、两者的定价性质不同。

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仍然是计划经济中的产物,一般不区分具体工种和工资级别,以综合工日的形式出现,其单价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发展水平进行确定,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发布,并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执行其单价,应属于静态状态的人工单价。而市场人工单价使在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区分不同专业工程工种、工资级别,根据市场行情由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和劳务人员以劳务合同的方式予以定,只在合同约定的实效内有效,具有其一定的动态性。

(二).定额人工单价严重滞后于劳动力市场价,远远低于市场人工价格,是导致当前建设工程人工费用收支差距的直接原因。 

1、当前工程计价中定额人工费的计取远低于实际支付的市场人工费用支出成本,严重背离市场上水平。

随着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劳动力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建筑工人往往对自身的生活水平和品质有不断提高的要求,同时衣、食、住、行等生产生活成本日益攀高,因此建筑工人会要求增加自己的收入,才愿意从事相对艰苦的建筑生产活动;此外近年全国强调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劳动保障费用问题日益得到重视,劳务市场将会进一步得到规范,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全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所以建筑行业中的人工费成本仍会有长期、大幅度的提升空间。

与此同时当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秉承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改革思路,但在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人工费用的计取仍以定额人工为准,即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结算均仍以定额人工费计价,即便定额人工远远低于市场人工费用,但各类性质的投资业主仍以“政府规定价格”为由作为约定承发包合同价格的法律依据而强制执行,甚至在此基础上还要下浮计价,最终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整个行业的人工费亏损

2、在工程建设实际中定额人工费的涨幅远远落后于市场人工费的涨幅,使得两者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

由于建筑工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劳动力资源逐渐供不应求,建筑劳务市场行情逐年上涨,波动较大,而江苏省作为建筑大省,近年来调整定额人工单价的幅度远远低于市场人工费用的涨幅的。

(三)、定额人工费用与市场人工费用的计价方式不同,是造成当前建设工程人工费用收支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

1、两者计算方式不同。当前大多数工程中定额人工费的计取是按照政府发布的预算定额中综合工日的含量乘以工程数量,得出工程预算的综合总工日,再乘以政府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之后(并以此为基础计取相关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等)作为工程人工费的预算收入。而市场人工费用则形式更为灵活多样,其计算方式并不以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为准,一般由总承包施工企业选择相应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劳务班组承包施工,承包方式有如下几种,如包清工方式,即总承包企业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将工程全部人工费用承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如以区分工种以及计量单位的承包方式,总包企业按工种承包给劳务企业,如钢筋工按580-650元/吨,如模板工以25-35元/模板接触面积,砖瓦工28~30元/砌体砌筑M2,架子工11元/建筑面积等。

这两种人工费用的计算方式因为计算口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均不一致,易导致定额人工费用和市场人工费用产生较大差距。

2、两者受市场供需水平的影响程度不同。在工程建设中,定额人工费用仅受国家政策政策影响,不受市场需求行情变化的支配。而市场人工费用受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会物价水平、劳动者本身技术水平、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产生剧烈的波动。经调查,号称建筑之乡的江苏省南通市,同样面临着劳动力资源日渐枯竭的“民工荒”问题,目前各施工企业平均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建筑工人来自本地区,其余均来自边远地区,而且建筑工人中年龄层次逐年偏高,年纪较轻的劳动力均不愿再从事建筑工人这个行业,因此建筑工人的技术水平也日益下降,尽管机械化施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劳动生产率不升反降。再加上目前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需要大量劳动力资源进入建筑企业,如此需求大于供给的劳动力市场,必然会造成市场人工费用不断攀升,而这种供求关系带来的市场人工费的变动,是无法在定额人工费中得到体现的,所以定额人工费用虽然往往背离了实际市场水平,也不得不在工程计价中使用,而这种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的影响程度不同正是造成当前建设工程人工费用收支差距的主要原因。

(四)、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某些“霸王条款”也限制了施工企业合理计取人工费用,使得工程中人工费用收支情况雪上加霜。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4.1.9条文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同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条文4.7.1规定: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有行政管理部门涉及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的文件,应属于国家政策性文件的调整范畴,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上述条文的规定,应在合同价款中予以调整其人工费用,但目前部分建设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针对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设置了相关“霸王条款”,即要求施工企业在合同价款中承担包括国家政策性风险在内所有风险,施工期间内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如有调整,合同价款也不作任何调整,从而把人工费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施工企业,而施工企业为顺利承揽工程,亦不得不签署类似的合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人工费用有所波动,在施工合同的约束力之内,合同价款无法作任何调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恶化了施工企业的人工费收支状况。

另外一个方面,如某些其他项目费用计取中也存在一定漏洞,使得施工企业人工费用不能充分计取。如总承包服务费,部分工程中业主往往针对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要求总承包单位无条件承担安全文明卫生、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签证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无条件提供所需要的内外脚手、垂直运输机械、电梯等安装脚手架、施工用水电接入,预留孔洞留设、预埋构件、门窗侧等洞口(如内外门窗侧、防盗门窗框的嵌缝、消防栓洞口、烟道侧、通风管四周、管道井内楼层封堵、套管固定、及嵌缝处理等)砂浆、砼嵌缝、等配合工作。在这些配合和服务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必然会投入大量人力资源,涉及包工、点工等市场人工价格计价方式,而业主在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大量的配合和服务工作的同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却未列出总承包服务费的项目,导致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中未能计取该项人工费用,此种情况长期积累同样会恶化施工企业的人工费收支状况。

三、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应从多方面入手改变观念、加强管理,以适应建筑劳务市场发展的需要

1、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大环境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即“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参照当前材料价格的管理模式逐步放开人工费价格,改变工程计价中人工单价由可由政府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定额人工单价的现状,改为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劳务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工程人工费,而政府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准过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费用计算方法和标准,定期发布劳务用工指导价格,指导有关各方建设主体在工程计价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劳务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人工费用标准,这样既有利于企业间的竞争,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2、加强计价依据的修编工作,包括劳动定额、企业定额的编制工作背包袱。当前部分政府发布的计价依据中的人工以综合工日的形式出现,专业分工较为模糊,不能反映各工种工日的消耗量,而且当前建筑施工中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工定额含量普遍偏高,而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又偏低,着就造成不少施工企业往往在工程计价过程中经常以量补价,不能真正反映施工企业的实际消耗。因此应加强有关计价依据的编制管理,在定额中明确反映各工种的消耗水平,便于劳务用工的定价,同时施工企业也应相应地按自身实际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加强自身劳务用工消耗量的管理,合理确定建筑施工过程中劳务用工的支出。 

3、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劳务用工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

造价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管理的优势,与材料价格发布系统类似,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劳务用工价格信息收集网络系统,通过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及劳动保障部门收集劳务价格信息,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测算并发布各类劳务用工价格信息,作为建筑市场人工费计价的参考,使发承包双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和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的人工费执行标准,引导建筑工程的合理计价。

发布的劳务用工价格信息应包括专业工种指导价格: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每工作一天获得的劳务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同时工资等级也应区分普通工及技术工的档次。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在编制招标价和确定合同价款时,可根据相关定额含量汇总出各类工程的工日消耗量乘以专业工种指导价格并结合劳务市场行情确定其人工价格。

同时还应发布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价格,专业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架子工程、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抹灰工程、木作与木装修工程、油漆工程、玻璃工程、金属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其它工程等,同时要明确其价格组成内容是否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社会保障费、技术培训费等,此价格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的指导依据,既避免总包单位恶意压价,也保护了劳务人员的切身利益,避免劳务市场出现漫天要价、跟风涨价等恶性无序竞争现象。

4、应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的审查与备案工作,避免业主单位出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等政策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全部转嫁给施工企业的现象,有效规范工程计价的市场行为,维护建设领域各方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只有正确引导和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工程项目人工费的计取,才能进一步推动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施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顺应当今和谐共赢的社会氛围。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用计取的分析和思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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