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和变配电一字之差失之千里

某工程对于临时施工用电中的变配电设备及架设高压线路由谁来实施,费用由谁来承担,产生了纠纷争议。

业主认为:该变配电设备及高压线路架设费用包含在施工合同价中,不再支付此项费用。施工企业认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清单预算审核价、施工合同相关章节的描述分析,变压设备及高压线路架设均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范畴,而且合同价内也未列入该项费用。施工单位只负责配电房电表箱以下施工现场低压线路架设、电费等费用。该项任务的实施可以由施工企业实施,手续由施工代为办理,费用应实报实销,计入工程造价之内,由此产生造价纠纷。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描述工程现场条件为: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周边。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要求明确: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其中包括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

合同专用条款中描述如下: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电讯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及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概况中现场条件为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周边,也即工程施工过程中三通一平的工作应由建设单位完成或承担相应的费用,三通中包括电通,即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提供电源含电表箱,电表箱以上部分均为三通中的内容。电表箱以下为施工单位的临时电路,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费用,包含在临时设施费中,且根据费用定额规定施工企业所计取的临时设施费中应包括的是“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和轨道垫层等。”而不包括电源的接入费用。

 本工程架设临时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等费用不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及合同结算价款中,应另行计取,事实上,一般工程施工企业也无资格代替业主完成这项工作,仍应由业主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自行完成三通一平的工作,费用也自行承担。此外如果工程业主如想把这块费用也打包列入合同造价中,则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不仅是施工用水电,而且包括施工现场电力接入的变电、配电等设备也由施工企业负责,就不会有这样的争议了,毕竟施工用电和施工变电、配电是两个概念,然后由企业自主报价,当然招标控制价中也应包含这块费用。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施工用电和变配电一字之差失之千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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