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汹汹可防控,工期延误其奈何?

疫情来势汹汹,按华山医院专家的推测,最乐观的结果是希望两个月之内能打赢这场武汉战役。

而根据往年惯例,最迟正月十五左右工地就纷纷开始恢复施工。

但是今年情况特殊,全国各地工人在春运期间如此一来一往,给病毒进一步肆虐带来了可乘之机,复工之后,人员的近距离接触不可避免,又有可能造成进一步交叉感染。所以何时复工当慎之又慎。

如果工程必须按时复工,则必须加强疫情防控手段,此间头绪繁杂,非本授专业因此无需赘述但是,复工之后造成措施费用增加和工效降低,从而影响工期,这是肯定的。

如果工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推迟复工,必然也会导致工期延误和索赔事件,这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当如何处理?

按合同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双方作进一步协商约定!

双方达不成共识,则各自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今年的疫情对比当年的非典,法官大部分会倾向于作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判例。

当然这是法律途径,法律途径对于不可抗力有严格的界定。

问题是不是所有工程都需要走法律途径,今年的特殊情况,发承包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共体时艰的原则,如推迟复工,是可以作为不可抗力因素来考虑的。

第一工期可以顺延,这需要承包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是否提出、送达、接收以及同意延迟与否,发承包双方一定要形成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各自保留好证据以备不需。

第二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工期延误期间已经运到工地的材料设备受到一些不可避免的损害消耗,这笔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为工程的实体消耗本身就是由发包人自己承担的

第三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疫情期间如有人感染,医治费用应各自承担。

第四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这跟业主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同,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期间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因此工地上的周转材料、脚手架、塔吊及其他机械的租赁费用停置台班费用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疫情期间如停工,工地上还要保留部分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此部分的人数、执勤天数以及工资标准承发包双方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确认。如工地上还有忠心耿耿的种花田园犬,个人认为还要考虑一笔狗粮的费用

第六疫期过后春暖花开,工程复工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发包双方应办理好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以签证形式予以确认计入工程结算。

其实本课上述内容都不是重点,以上情形一般通情达理的承发包双方不难达成协议。

难的是复工之后,发包人会要求仍按原合同工期竣工,这就是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赶工措施费的问题,理论上发包人提出这个要求,那应该是要承担赶工措施费的,但如何计取呢?往往承包人在竣工后单方面提出一笔费用,这时是无法能够给予计量的。

因此,业主提出按原合同时间竣工,施工企业应提出合理的赶工措施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进行实施,并做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疫情汹汹可防控,工期延误其奈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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