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调差时如何界定主要材料的分类?

工程结算在调整材料价差时,会涉及到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的概念,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如发承包双方无关于主要材料的专业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因此如何量化主要材料的判别标准是非常容易引起争议的。

理论上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为:a=【单位工程某类别建筑材料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含人工、材料风险价差部分)】×100%。

当a值>5%时,该建筑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当a值≤5%,该建筑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但这时单位工程结算总造价中的单位工程是什么概念呢?

单位工程是指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但具有独立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组织施工的工程。例如工业建筑物的土建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而安装工程又是另一个单位工程。如下图。

图片[1]-材料调差时如何界定主要材料的分类?-造价e星球

 

某工程有大型土石方工程和桩基础工程,根据上述理论,土方工程和桩基础工程也应属于土建单位工程的一部分,是否判断主要材料的时候也应将土石方工程和桩基础工程合并至土建工程中作为判断基础呢?

但是本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和桩基础工程已经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出清单专业单位工程,如下图。

图片[2]-材料调差时如何界定主要材料的分类?-造价e星球

 

因此不宜改变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结构,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分类判断其主要材料。

其实很多的文件政策只能定性,而涉及到具体工作需要定量时就很容易左右支拙了。发承包双方应深刻理解文件政策的用意,可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直接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PC构件\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等,洞若观火,在结算时就不会出现争议。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材料调差时如何界定主要材料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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