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的角度看造价,没有哪一份签证是可以孤立看待的。

高支模这种事不是有了专家论证方案并实际搭设,而且经签证确认,就一定能够计取费用的。

我们应该把签证放在整个工程的框架内去看待。

如果是按实结算的工程,当然可以计取,但高大支模并不是套个满堂脚手就能解决的事,风马牛不相及。

如果是公开招投标的工程,招标控制价没有计取高支模的费用,这不是结算可以追加该费用的理由,至今仍在花大力气解释结算审核与招标控制价没有任何关系,承包人结算时应关心自己的投标报价有没有计取,而不是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就是个最高限价,仅此而已。

清单措施费缺项也不是理由,前文已述。何况严格意义上讲并不需要单独设置高大支模这样的措施清单,高大支模支撑费用的增加也是模板工程的一部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应自行考虑的。

当然不存在变更,也不应另计。即便有招投标事后的专家论证方案,也不算变更,因为即便没有专家论证方案,投标人的报价也应该是保证安全经济合理,除非事先讲清楚这笔费用在招投标中暂不计。

还有一种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包干的情况,给了承包人机会进行复核的,复核之后也就是认可了这个价格,那么在合同价格的框架之下也不应追加。

所以涉及展览馆、会议中心、影剧院、礼堂之类的高层空间的建筑,有识之士一定要关注高大支模的费用计算。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从哲学的角度看造价,没有哪一份签证是可以孤立看待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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