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定额里钢板桩使用标准按6.8元/t.天计入,是否为税前,另外钢板桩使用独立费计入造价能否再计入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
其实,我要说的是尽管大家这么多年,从几代定额的使用,以及定额计价、清单计价,在历经所有时代的整个计价体系中,并没有独立费这个概念。
你能从历代官方正式文件中找出关于独立费的名词解释、组成内容和计价方法吗?
并没有。
截止本授能找到的最早的1995年的费用定额开始,就没有独立费这样一个官方概念。
可能是上古时代还在用综合定额时,那时候是工料单价计价法,定额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算方式,其时都是采用定额单价确定价格,有部分工程没有定额套用,因此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中包含了直接费间接费,所以不能参与工料单价法的取费,因此叫做独立费。
那时候还分税前独立费和税后独立费。
其实在营业税时代,不应该区分税前税后,只要是在承包人营业范围内,不管之前有没有开过票开过什么票,最后都要滚一遍营业税的。
2003年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元年,开启了综合单价时代,分部分项+措施费+其他项目+规费+税金。仍然存在独立费的计价实例,其实认真想想,很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做市政定额里钢板桩使用标准按6.8元/t.天计入,是否为税前,另外钢板桩使用独立费计入造价能否再计入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
其实,我要说的是尽管大家这么多年,从几代定额的使用,以及定额计价、清单计价,在历经所有时代的整个计价体系中,并没有独立费这个概念。
你能从历代官方正式文件中找出关于独立费的名词解释、组成内容和计价方法吗?
并没有。
截止本授能找到的最早的1995年的费用定额开始,就没有独立费这样一个官方概念。
肯能是上古时代还在用综合定额时,那时候是工料单价计价法,定额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算方式,其时都是采用定额计价,有部分工程没有定额套用,因此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中包含了直接费间接费,所以不能参与工料单价法的取费,因此叫做独立费。
那时候还分税前独立费和税后独立费。
其实在营业税时代,不应该区分税前税后,只要是在承包人营业范围内,不管之前有没有开过票开过什么票,最后都要滚一遍营业税的。
2003年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元年,开启了综合单价时代,分部分项+措施费+其他项目+规费+税金。仍然存在独立费的计价实例,其实大家认真想一想,很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做法,在软件当中加个D,就是独立费,直接填个数字就好,其实充其量只是个暂定的综合单价而已,发包人如果在招标中指定这个独立费作为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已违背了招投标法。而投标人自己使用所谓独立费报价,分析不出人工、材料的含量,今后结算时没有办法调整人工费和材料调差费用的。
所以世上本无独立费的概念,本质上是大家过于依赖定额,没有能力自主报价,因此随便填一个独立费的数字搪塞过去,但最终结算时还是绕不开这个坑。
所以在增值税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代,本文初的问题,如果作为承包人的支出,含在其销售额里,当然应在税前计入,是否取费则看其费用性质,如在分部分项费用中那就按分部分项费用的性质以及合同约定进行计取。
因此独立费的问题不存在什么问题。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世上本无独立费,明人无须自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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