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不应该有争议问题

能计取进退场费的大型机械种类包括土方工程机械、打桩工程机械、建筑物工程机械三大类,包括:履带式挖掘机、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强夯机械、柴油打桩机、压路机、静力压桩机、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站、潜水钻孔机、汽车式钻机、拖式铲运机、沥青摊铺机、桅杆式起重机、深层搅拌桩机等。

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用计算规则一般人很少关注,即大型施工机械均以单位工程实际进场规格、品种、台数为准,在一个工程地点只计算一次场外运输费用(进退场费)及安装、拆卸费。因发包人原因而发生的规格、次数应另计。

这个并不难理解,先看其其数量,招投标的工程按投标报价为准,比如投标报了两台塔吊,实际不够,又加了一台,结算时自然不考虑这一台。按实结算的工程,应按业主同意实施的施工方案并结合实际配置情况计算其数量,施工企业未经业主同意自行考虑增加的大型机械是否计取进退场费是值得商榷的。

再看其次数,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拆、卸转移,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套安、拆费计算。机械转移费按其场外运输费用的75%计算。但其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用一般只能记一次,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次数增加除外,但即便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增加进退场次数增加的情形,也必须要有多方确认的签证方可计取,而不是施工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不需拆卸安装、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履带式除外),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装载机及水平运输机械等,其场外运输费(含回程费)按1个台班计算

计取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进退场费用之外还应计取塔吊基础、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等配套项目的费用,其中预埋铁件、连接件、混凝土含量、基础内钢筋等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用量进行调。塔吊、电梯基础下打桩、降水费用应另计。

塔吊、电梯混凝土基础做在楼板面,楼板面下需要加固者应另行处理。

塔吊基础的拆除和外运费用含在临时设施内,肯定不需要单独另计。

有没有亲想问大型机械进退场在江苏究竟算不算管理费何利润?可以跟我私聊。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不应该有争议问题]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