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合同有专门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与招投标无关

景观工程,几乎会涉及各种专业,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园林大型土石方等等,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进行计取。

某景观工程,土建和市政道路两种单位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均按土建的3.1计取,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亦为邯郸学步。

工程竣工结算时核定措施费时,其中的

市政道路工程自然应按1.5核定,施工企业认为很冤,跟着标底报价的,却要白白被扣减费率。

其实一点都不冤,清单计价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向为不可竞争费,并不像临时设施费之类由投标报价决定,如果是可竞争费,哪怕报到30也不管。除非是固定总价合同,什么都不调。而且合同中明明白白写得很清楚,最终应由造价管理机构核定为准。那么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依据可不是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什么的,而应当是国家政策规定。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各专业单位工程分开核定,土建按土建,市政按市政,招投标时错误的做法不是最终核定的依据。

所以无欲则刚所言不虚,对于利益的追求往往会蒙蔽内心对于客观公正的追求,再加上专业的疏失,正是修炼造价管理机构人员心性的好时机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除非合同有专门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与招投标无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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