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说清总承包服务费

如果大家坐在一起闲聊起甲方分包工程需要计取配合费之类的话题,那么在座中的那些定额站的自奉为继承定额计价之正朔的正统人士必会气急败坏起来,甲方怎么好分包只有总包才好分包好不好我们的计价体系中也没有什么配合费管理费之类的名词解释只有总承包服务费这个概念你们要多读书多看报多学习@%t#^#%。

很多年前业主可以随意将很多分部分项工程自行发包的时候,比如防水、铝合金门窗、钢结构、保温、机电等,总承包自然敢怒而不敢言,只有自己心里好气哦,但是这些专业承包商想进场后免费用我的水电、脚手、塔吊等等,没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仅是配合资料管理等,收1%,如果发生水电塔吊等的直接费的支出,收2-3%。这钱照理是总包跟专业承包商收,专业承包商向业主收,最后截弯取直,即由业主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进入到总承包时代后,业主再也不可以直接平行发包专业工程,很多专业工程在招投标时设置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留待施工过程中由总承包依法另行分包。因此理论上应不存在总承包服务费用了。但是实际工作中总承包仍然气不顺,那些专业分包工程看似由总承包发包,实则业主在后台垂帘听政,就好比让总承包当回新郎但就是不让入洞房,而且营改增之后专业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已经无利可图,因此当前承包工程中的该项费用计取方法仍按第一种情况计取,否则矛盾重重会影响现场施工配合。

第三种情况即为总承包自行内部分包专业工程,如某总承包方把总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另行分包,因此要求分包商承担土建工程结束后幕墙施工过程中的脚手架费用以及脚手拆除费用。

此种作法似为不妥。

理论上作为总承包实际应该已经从业主方收取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对应的脚手费用,是不应再向分包商收取或摊派的。

一般这种专业分包工程,总包也有义务提供脚手等措施项目,即便是要收取使用费,也应该在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中自行消化,不能再去找业主要,当然分包商必须要搭设的一些专业措施项目费用,也可在分包合同价款中明确约定向总承包收取,但这时与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已经不再涉及所谓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问题,同时与总承包工程价款也没有什么关联了。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三言两语说清总承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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