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约定合同履行期间材料价差涨跌风险不作任何调整,可是今年十月以来商品混凝土价格开始上涨,施工企业认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材料价格的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应调整,所以本工程混凝土价格应调整。
所以我们的工程结算是应按合同还是按文件规定呢?
当然应按合同约定,这是现代社会基本的契约原则精神。
如果觉得材料价格风险超出自身承受范围需要调整,耶只能根据合同而已。
合同至上鸭!
同样的合同约定,风云突变时,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大幅度下跌,我们仍然不同意合同价款作出调整,还是按合同约定。
除此之外,就是非专业手段了。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白云苍狗之结算时是以合同为准还是以文件为准?]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