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工费用的关键是保全证据

有童鞋问窝工费用如何处理。

先说处理这种事情的法理基础,即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窝工费用。

承包商(包括分包商)因发包方在本文中的原因引起窝工的,应当有法律依据提出窝工索赔请求,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其规定如下并为窝工索赔的法律基础:“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窝工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的,但是还是可以界定。

然后窝工的费用其实也不难,像人工费用,根据现场的工人数乘以相应的日工资标准再乘以天数就可以了,一般真正停了工,现场工人也就作鸟兽散,留个看传达室的,最多再配几个保安也就够了。机械可计算机械停置台班费,机械台班定额中有规定,但比较有操作性的方法,应该是按机械租赁费算。至于材料费用,其损失往往是周转材料的损失,可按实际情况计算模板的费用以及其它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即可。

但本课的重点不是说这个,我更为关注的是证据保全。

其实一旦停工一后,我们的施工企业就应当做好最坏的打算,今后会面临无休无止的纷争,甚至对簿公堂。

但部分施工企业没有证据意识,业主往往又像大清叶名琛一样遇事”不战不和不守不降不死不走”,对施工企业的诉求不作回应和处理,最终形成烂摊子。

所以遇到上述导致窝工现象产生的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首先对相应事实用双方的签证予以明确。

业主和监理应当给出停工指令。如没有,施工企业应当提出申请并发出相关函件联系单。业主不接收?醒醒吧,我们有挂号信,快递,EMS,电子邮件,微信QQ,将来都是业主签收的证据。

停工之后,现场的人工费,应按业主监理确认后的名单人数统计之后作为计算依据,机械台班及周转材料需要多方协调现场清点之后形成签证予以结算。

问题是我从没看见过这样的签证,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此时施工企业仍然要想方设法保全证据,不然事后自己单方面拿出一大叠费用报表出来是毫无意义没有用处的。这时候不知道请第三方第四方,甚至请公证机关现场公证保留证据算不算一种方式?要不然提前请司法部门介入?

总之窝工费用,最关键的就是保!全!证!据!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如果窝工因素取消,业主发出复工通知单之后,施工企业立马兴高采烈地就无条件开工,那又是弱爆了!

如果业主要求还是按合同约定竣工,你要不要跟业主谈谈赶工措施的方案和费用?

工期延误之后,延误期间人工工资和材料价格暴涨,价款结算时要不要调?

复工前若不谈好相关条件,俟后工程竣工之日,便是即成他人鱼肉之时。

原文作者:周教授
原文地址:[窝工费用的关键是保全证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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