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苏建定函(2004)84号
关于安装定额中辅材是否调价的答复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风管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中的型钢是否可以调价”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材料价格涨价幅度较大,为此江苏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意见》。根据该《意见》规定,如合同中未明确计取风险金的,且材料价格涨幅超过10%以上的部分,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安装辅材中的型钢价格调整也可以照此原则执行。
此复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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