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e星球1年前更新关注私信0200 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 通建定〔2007〕18号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工程造价管理其他类文件# 南通市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