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建规字〔2020〕4号
《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已经2020年4月1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会商一致,现予印发。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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