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御景城四期工程楼地面隔声保温复合垫项目补充定额编制与申请备案的函复
镇江中南新锦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中南御景城四期工程楼地面隔声保温复合垫项目补充定额编制与备案的申请已收悉。该项目在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专业计价定额》(以下简称“14定额”)中缺项。我处对你们上报的隔声保温复合垫铺设工艺说明、现场施工记录及工料机消耗量测算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意作为一次性补充定额予以备案(详见附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补充定额中的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按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建筑工程三类标准计人,工、料、机价格与14定额取定同步(无预算指导价的材料价格采用市场价),均为含税价格,执行时应根据有关计价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2、本补充定额适用于中南御景城四期工程结算时一次性使用。
附:楼地面隔声保温复合垫铺设补充定额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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