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的通知

苏建稽〔2009〕9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建工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遏制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职务犯罪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建设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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