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疫情影响下全市建设工程工期和造价相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函建〔2022〕155号】

关于调整新冠疫情影响下全市建设工程工期和造价相关事项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2〕155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稳生产、保发展”等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2月13日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市建设工程工期和造价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文未明事项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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