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应急情况下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锡建建市〔2022〕11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合理解决近期我市应急情况下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的计取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疫情突发的应急情况下,建设工程被要求停工、封控等,发生《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取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建市〔2022〕8号文)文中的非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时,承包方应合理制定停工、封控、复工的实施方案,经发包方确认后,可计取相关费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