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关于苏建价便〔2008〕14号文第八条,是否适用于2013清单:根据苏建价便〔2008〕14号《关于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第八条:当桩基、构件吊装和大型土石方等随主体项目由同一单位总包时,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主体项目标准计取。请问:1、此条是否适用2013版清单2、假设第1条成立,公开招标控制价有误,结算是是否可以调整。zje5年前发布关注私信08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2019年苏州造价处受理问题及回复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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