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营业税调整到增值税过程中的疑问:某工程标底及合同价均为营业税计税3.413%,施工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原因,税金陆续调整为增值税11%、10%、9%,结算送审时已按之前的营业税调整至增值税的简易计税的公式调整,请问是否还要在简易计税调整的基础上再调减1%、2%税金?该如何处理?zje5年前发布关注私信04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2019年苏州造价处受理问题及回复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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