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建筑工程类别确定:苏建价站(2009)7号文第3条说明有地下室的多层建筑(七层以内)、有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工程类别可以高套一类。有地下室,但不是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只有当处于层数或檐口高度的临界值时可以高套一类。此工程为2009费用定额计价,项目概况为地上三层共10.2m,地下一层为3.6m高独立地下室别墅工程,请问是否可以按二类工程取费?zje5年前发布关注私信050 此处内容已隐藏,黄金会员可见 请登录后查看特权 THE END2019年苏州造价处受理问题及回复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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