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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关于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计取疑问:造价处领导: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十八、一般的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工程的供电调试应按下列规定:1.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和带有调试元件的照明主配电箱,应按供电方式执行相应的“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2.每个用户房间的配电箱(板)上虽装有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但如果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不需要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得计取调试费用。现我单位在结算时遇到下列争议:审计事务所说“所有的配电箱均为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不需要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不得计取调试费用”,我司认为,上述不得计取调试费用的仅为每个用户房间的配电箱(板),而配电室内的配电箱应计取调试费用。请造价处领导给予释疑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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