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价〔2020〕453号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苏州市、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市场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所在的设区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