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通知
苏住建建〔2020〕27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带来的影响,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20〕
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办法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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