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平整

问题:江苏仪征苏中建设有限公司,站长,你好!本工程为夏窑新村拆迁安置房项目(A、B、C区)。在工程结算中遇到如下问题:
该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给定的场地平整工程量,现审计单位认为此工程量已包含在建设单位的“三通一平”的工程量之中,结算时不予计取人工平整场地。
但我单位认为:
(1)本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经过审标)认可的,在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相关工程量不应扣除;
(2)定额子目中的场地平整有别于建设单位的“三通一平”工程量。
请问固定总价内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是否应予计量?
?
附:合同、固定总价确认书、标底。

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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