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考评办法》的通知

通建工〔2006〕133号

各县(市)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日

 

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区实习,特质本考评办法。

一、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建设工程项目应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和标底中足额计取。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实施中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支,不得挪作它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应对施工单位收取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现场考评采取动态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动态考评是指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集中考评得分。动态考评由市安监站负责。

集中考评是指市安监站在接到施工单位的考评申请后,由市安监站牵头,组织市造价处、监理等单位组成现场考评小组,依据考评标准进行评定。每次集中考评参加人数一般为4人,其中市造价处1人、

市安监站2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1人。

对已进行集中考评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由市安监站会同市造价处、监理等单位重新考评,重新考评的得分为该项目现场考评的最终得分。

未经现场考评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只计取基本费。三、考评标准                                  :1、建筑工程考评标准参照省建设厅制定的考评标准执行。

2、其他工程项目的考评标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和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另行制定。

四、集中考评的时间:土建工程在主体工程竣工前十天内,其它工程在完成工程量70%后。

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持《南通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评表》、施工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等考核资

 

料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核定手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以市造价处核定的费率标准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方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单位挪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市造价处、市安监站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工作,加强对考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方式、考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照省建设厅的文件规定执行。九、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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