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某市政项目需要用到便桥,招标清单中便桥清单单位为项,招标文件中暂定便桥使用周期为6个月,因为不能确定需要维修的桥是重建还是修复,需要检测之后才能定,最终确定的施工方案为维修,这样就导致便桥使用时间仅为2个月,我方在结算审计的时候觉得应该对便桥使用费用进行扣减,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计算,而施工方认为该项措施费计费模式为“项”,现场发生了就该计费且不能扣减,请问专家领导,该项费用能否扣减?
答:
THE END
问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某市政项目需要用到便桥,招标清单中便桥清单单位为项,招标文件中暂定便桥使用周期为6个月,因为不能确定需要维修的桥是重建还是修复,需要检测之后才能定,最终确定的施工方案为维修,这样就导致便桥使用时间仅为2个月,我方在结算审计的时候觉得应该对便桥使用费用进行扣减,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计算,而施工方认为该项措施费计费模式为“项”,现场发生了就该计费且不能扣减,请问专家领导,该项费用能否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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