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2011〕198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意见》(杭建市〔

2008〕44号和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实行以来,对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动态调整和工程结算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市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以及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各不相同,人工、材料等市场要素价格的波动趋势又各具特性,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风险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解决不同情形建设工程对人工、材料等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所导致的价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的需要,现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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