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延期问题

问题: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因业主指定分包施工进度慢导致的总承包单位塔吊延期拆除费用计取问题。业主认为塔吊按工期定额给予,实际现场塔吊仅使用(455天),工期定额700天,工期未超出,不应给予。
施工方认为塔吊的定额工期与塔吊实际使用时间无关,总承包方无义务提供800天定额工期的塔吊供现场服务,延期费用应由未按进度计划施工的专业分包单位承担,请站领导给予指导是否正确?

(情况说明:现场具备塔吊及人货电梯拆除条件后,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四方召开协调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明确了塔吊及人货电梯拆除时间。但因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进度慢,导致塔吊及人货电梯延迟拆除(现场监理、业主、施工方已全部确认)

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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