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调差

问题: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站长你好:根据67号文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像钢筋这种主材都是进场之后要复试,复试合格之后才能使用,这就导致一个问题我购买是4月份,实际使用也许会在五月份,那这种情况我调差时是按照4月份价格调整还是按照5月份价格进行调整,还有就是工地现场每批钢筋进场都有台账,调差时能不能按照每次钢筋进场台账的时间节点与吨位进行调整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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