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扬州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站长:您好;我公司开发工程是2013年5月开工,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工程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按扬州发布的信息指导价平均价计算;工程结算时咨询单位认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价格=指导价+扬建价【2013】10号文,我公司认为与合同约定不符,请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价格应如何计取?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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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扬州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站长:您好;我公司开发工程是2013年5月开工,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工程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按扬州发布的信息指导价平均价计算;工程结算时咨询单位认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价格=指导价+扬建价【2013】10号文,我公司认为与合同约定不符,请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价格应如何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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