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施工合同中明确了“新的综合单价按承包人投标让利幅度(9%)进行让利”,但审计人员认为合同中投标让利幅度(9%)计算有误,需要重新计算投标让利幅度,并按修正过的投标让利幅度进行审计结算。请问审计结算时应该按哪一种投标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2、请问甲控材料是否需要计算采保费?采保费费率是否应该按2%计算?
本工程石材等均为甲控材,由建设单位、咨询单价核定价格,我施工单位进行市场采购,并且甲方的询价定价单中在二期工程中明确了材料不包含采保费,一期工程中未明确是否包含采保费。现在审计人员一期工程中石材未计算采保费是否合理?二期工程按1%计算采保费是否合理?
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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